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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籽行律师团队代理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 住房城乡建设部典型案例

点击次数:次 作者:安博成都 更新时间:2023-11-20 14: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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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籽行律师团队代理案件

《四川康某等人诉刘某等人排除妨害纠纷案》

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典型案件



- 图为发布会现场 -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部署、改善老百姓居住环境和出行条件的重要举措,也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基本民生问题。

     为加强法治保障,推动解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解纷,2023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11件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陈籽行律师团队作为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东路1号世纪锦苑小区原告康某等人的代理律师,代理的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康某等人诉刘某等人排除妨害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典型案例。

一、基本案情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某小区某栋某单元共有6楼12户住户。2019年10月,该单元业主拟增设电梯,获得全部12户业主“同意”表态。之后,该小区所在社区居委会根据成都市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的相关政策,委托小区物业公司将与增设电梯相关的政策文件及电梯安装示意图等材料在该小区物业公告板以及该单元入口处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其他业主提出异议。其后居委会根据成都市相关政策对该单元电梯加装活动进行了备案,该单元业主便委托有资质的安装企业进行电梯安装。安装企业按照政策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备后入场施工。根据施工方案,需在该单元门口的公共绿地挖基坑。施工活动招致该单元相邻楼栋及非相邻楼栋的业主不满,部分业主以增设电梯未取得小区全部业主同意、施工违法、占用公共绿地等理由,采取随意进入施工工地等方式阻扰施工,致使案涉电梯增设工程停工。经当地居委会和派出所调解无果后,加装电梯单元业主提起诉讼,要求停止阻拦、妨害电梯正常施工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裁判结果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增设电梯方案公示期间,其他楼栋的业主未提出异议,增设电梯的程序符合政策要求。增设电梯需占用的公共绿地虽属全体业主共有,但电梯加装占用的绿地面积较小,对该单元以外的其他业主影响较低,其他业主应给予便利。最终,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判决阻挠施工的业主停止对该小区某栋某单元增设电梯施工活动的阻扰和妨碍。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三、典型意义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策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重要措施,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权益的重要抓手。与常见的因低楼层业主阻碍电梯加装活动引发纠纷不同,本案系相邻的其他楼栋业主以电梯加装占用公共绿地,侵犯业主共有权为由引发。本案的处理兼顾了法理与人情,倡导当既有住宅有必要加装电梯且需占用公共绿地时,在占地的位置、面积合理的情况下,若加装行为不会导致他人采光、通行、安全等方面受到明显不利影响,相关业主应当秉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给予电梯加装活动便利。

【代理心得】

本案中,原告为满足生活基础需要加装电梯,虽占用的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电梯加装占用的绿地面积较小,原告小部分合理利用土地加装电梯的行为符合行使相邻权的条件,因此不应被视为侵权,该土地的权利人应当依法提供必要便利。

同时,在增设电梯方案公示期间,其他楼栋的业主未提出异议,增设电梯的程序符合政策要求,被告的妨害行为亦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本次案件法院判决兼顾了法理与人情,通过本案例,有利于加深大家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策及相邻权等民事权利义务的认识。

本次案例入选体现了我所律师在民事诉讼领域具备处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是对我所专业优势的充分认可。安博(成都)律所将再接再厉,专注创新、无私分享、整合资源,继续为客户创造与众不同的法律服务价值与体验,同时助力更多人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为践行文明、和谐、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构建自由平等、和谐友善邻里关系提供积极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