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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克时艰 法治同行丨第五十期:新冠肺炎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哪亮点?

点击次数:次 作者: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0-03-14 12: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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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期:新冠肺炎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哪亮点?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1. 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框架是什么?

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了“1+4+2”的总体改革框架:“1”是加快建成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总体改革目标;“4”是健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四个机制;“2”是完善医药服务供给和医疗保障服务两大支撑体系。

【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三)改革发展目标。到2025年,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待遇保障公平适度,基金运行稳健持续,管理服务优化便捷,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

二、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

三、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

四、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

五、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

六、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

七、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

八、组织保障


2.突发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有什么样的保障机制?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第七条明确指出要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一是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二是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减轻困难群众就医就诊后顾之忧。三是统筹医疗保障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


3.政府将如何促进“互联网+医疗”规范发展?

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政府将加强区域医疗服务能力评估,合理规划各类医疗资源布局,促进资源共享利用,加快发展社会办医,规范“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

【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二十)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健全全科和专科医疗服务合作分工的现代医疗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全科医疗服务。加强区域医疗服务能力评估,合理规划各类医疗资源布局,促进资源共享利用,加快发展社会办医,规范“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

(二十三)高起点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统一医疗保障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建立全国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现全国医疗保障信息互联互通,加强数据有序共享。规范数据管理和应用权限,依法保护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和数据安全。加强大数据开发,突出应用导向,强化服务支撑功能,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