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焦点丨安博律师联合推出《解密维权》第61期:成都市出台政策严禁"商改住" 专家称政策较温和
点击次数:次 作者: 更新时间:2017-05-10 16:18:29
4月21日,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正式文件,对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含商兼住、住兼商项目中的商业、办公部分)作出新的规定。至此,传闻已久的成都商业新规最终落地。这是继3月和4月连续两次成都对住宅市场进行限购和限贷之后,再一次对商业地产市场做出进一步的规范和整理。通过严控的方式,堵住限购漏洞,使炒房资金不能转战商住房,以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的发展,切实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新政出台严控“商改住”,那么现存的商业公寓还值得投资吗?本期解密维权由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苟凌律师、王亮律师、陈杨律师、高子涵(实习)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 苟凌律师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苟凌律师认为:所谓“商改住”是指开发商将依法批准的商业建设用地改作居住土地使用,最终以商务公寓或酒店式公寓的形式推出,并冠以不限购的名义卖给购房者的商品房。“商改住”商品房产权属性是商业用途,并无居住的用途,其存在本身也是房地产市场的权宜产品,有的是违规改建,有的则存在消防等安全方面的隐患。由于擅自“商改住”是一种违法行为,购房者很有可能无法取得房产证。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商改住”其实是一个开发商创造出来的名词,是开发商为了利益而制造出来的“伪住宅”。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 王亮律师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王亮律师认为:二者主要存在如下区别: 1、普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且依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而“商改住”项目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5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并没有自动续期之规定。 2、配套设施不同。由于“商改住”和普通住宅规划目的的不同,导致其无法满足住户对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设施的需求。 3、“商改住”项目往往都不具有户口迁入、在附近学校就学等资格。 4、“商改住”一般不通燃气。水电、物业、供暖等收费标准按照商业标准收取,远高于住宅收费。 5、“商改住”不是普通住宅,所以用作居住时很多权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发生纠纷时业主维权也很困难;且宜居性较差,人员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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